在進口葡萄酒酒瓶上我們能看到一種EAN商品條形碼,也稱為通用商品條形碼,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是目前國際上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商品條形碼。EAN商品條碼一般由前綴碼(前3位)、制造廠商代碼(4-8位)、商品代碼(9-12位)和校驗碼(13位)組成。前綴碼表示國家或地區,為了便于各個國家或地區對商品的管理,由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統一分配。
下面列舉一些國家或地區的前綴代碼:
00~13美國和加拿大
690~695中國大陸
300~370法國
400~440德國
560葡萄牙
80~83意大利
600~601南非
840~849西班牙
779阿根廷
930~939澳大利亞
780智利
能否通過進口葡萄酒條形碼辨真偽?先了解以下三種進口葡萄酒產品的條碼:
一、原產國商品條碼進口:根據國際編碼組織管理準則的相關規定,允許以原生產國條形碼為產品條形碼在中國市場流通。進口酒在其產國擁有商品條碼,進口酒商通過辦理境外條碼備案使其產品在中國市場銷售,直接使用其原產地國條碼在中國境內使用。
二、在原裝進口商品上使用中國的商品條碼:在中國境內具有合法資質的外國企業,同樣可以在中國申請以690-695為開頭的廠商識別代碼。為了便于對商品條碼的管理,在原裝進口商品上使用中國的商品條碼,不僅合法,而且還是國際編碼組織準則中認為“最好”的商品條碼使用模式。中國酒商作為代理商,可以成為中國商品條碼系統的成員,擁有690~695的廠商識別代碼。因此可以在原產國地粘貼進口酒商在中國境內申請備案的商品條碼,再通過進口渠道進入中國銷售。也就是說以“690-695”開頭的條碼只是酒商在中國內陸地區申請的廠商識別代碼,而不能據此認為是國產酒。
三、在原裝進口商品上加貼中國的商品條碼:一些精品莊園酒數量較少,銷售方式比較特殊(如期酒、會員銷售),在國外就沒有使用商品條碼,同時在中國辦理境外條碼的程序比較復雜,而且比較耗時,為了讓進口葡萄酒盡快進入中國市場銷售,滿足中國市場的銷售管理,進口酒商在背標使用中國境內申請備案的商品條碼。
綜上所述,僅以商品條碼來區分葡萄酒是國內產品還是進口產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條形碼不是唯一的判斷依據,本身也不具備防偽的能力,但它仍然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