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日常餐酒(VDF)是在2009年根據歐洲葡萄酒類別命名規則下,更改創建的一個國家葡萄酒分類體系。這些葡萄酒可以是單一品種,也可以是混釀品種,它們可以在標簽上說明葡萄品種和年份。
法國日常餐酒VDF(Vin De France)已成為法國的國家標志,并因此與PDO(AOC)和PGI葡萄酒互補。這一類別提供了基礎、高級和超優質葡萄酒,日常餐酒最低酒精含量不得低于9%VOL,最高酒精含量不得超過15%VOL。
法國日常餐酒以往稱為VDT(Vin de Table),它是最基礎的葡萄酒,是法國人的日常飲用葡萄酒,法規允許此等級的葡萄酒可由不同地區的葡萄汁勾兌混釀。日常餐酒的產量占到了法國葡萄酒總產量的38%,它被允許以葡萄品種命名,因此在市場營銷策略的影響下,日常餐酒(VDF)也可以發展品牌,從而與新世界品種葡萄酒相抗衡。
法國日常餐酒通常品質較普通,價格較便宜。但也有一些酒莊不愿意按照傳統法律規定方式來釀酒,喜歡打破常規,釀造出品質獨特的葡萄酒,但由于不符合規定,不得不劃分為VDT餐酒級別,比如法國最昂貴的VDT餐酒:寶馬莊園19世紀混釀餐酒(Historical XIX Century Blend)。